日前,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山东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等12家单位联合制定出台了《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构建学校、社区、家庭、媒体、医疗卫生机构等联动的心理健康服务模式,推动建立“早宣传、早筛查、早发现、早干预”的儿童青少年心理服务工作机制,落实儿童青少年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的预防干预措施。
《措施》指出,家庭和学校是孩子成长的重要环境。要逐步普及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卫生健康部门牵头负责对婴幼儿家庭照护服务提供指导支持,教育部门、妇联牵头负责对儿童青少年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服务,进一步提高家庭教育水平,避免出现重智轻德、过分宠爱、要求过高等不良现象,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塑造儿童青少年健全的人格。
《措施》要求,强化预防,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宣传,营造心理健康良好社会环境。完善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推动100%的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80%的二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40%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30%的儿童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教育等部门,重点关注孕产妇、2岁以内婴幼儿及家长心理健康状况,开展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密切配合,在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与精神障碍发现、转介、诊断治疗等工作中建立协作机制。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学校制定并实施特殊时期、重大事件学生心理健康危机干预预案和技术方案。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特殊时期、重大事件形势,指导帮助学校开展学生心理情绪疏导、心理援助、心理危机干预等活动。
《措施》要求,各地建立学校、社区、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向医疗卫生机构的转介通道。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医疗救治服务能力,对来诊的儿童青少年进行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甄别,提供相应的诊疗服务。为确诊儿童青少年患者建立档案,指导患者监护人督促患者规范治疗,必要时开展随访。鼓励有条件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提供儿童青少年门诊和住院诊疗服务。加强精神科医师培养培训,探索开展儿童青少年精神病学专科医师培训,加大人才储备。